遠傳 公告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決議解除公司法第二0九條有關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15/04/27 19: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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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4)遠傳-公告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決議解除公司法第二0九條有關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5/04/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井琪  遠傳電信(股)公司 Far Eastern Info Service (Holding) Ltd.
董事長暨總經理
全虹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旭天能源(股)公司董事長
博弘雲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遠時數位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遠想原創(股)公司董事長
富鴻網(股)公司董事長
聚流平台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思納捷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遠東百貨(股)公司董事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公司董事
鼎鼎聯合行銷(股)公司董事
遠通電收(股)公司董事
遠創智慧(股)公司董事
遠傳電信(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董事 曾詩淵 遠傳電信(股)公司 遠傳電信(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遠盛資源(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數聯資安(股)公司董事長
英屬開曼群島商數位聯合公司董事長
數聯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博弘雲端科技(股)公司董事
富源網(股)公司董事
旭天能源(股)公司董事
遠通電收(股)公司董事
遠創智慧(股)公司董事
領華企業有限公司董事
遠傳電信(股)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經理人
遠盛資源(股)公司高雄分公司經理人
宏庭(香港)科技(股)公司董事
MICROFUSION TECHNOLOGY (MY) SDN. BHD.董事
NEXTLINK (SG) TECHNOLOGY PTE. LTD.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係屬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
有限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規定,係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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