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1)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公司公告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取得台北市內湖區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潭美街399號2樓、4樓(科技大樓) 2.事實發生日:114/12/10~114/12/1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4年12月10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126.51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新台幣1,318元 (3)每月租金金額:租金新台幣166,740元 (4)租賃契約總金額:新台幣4,001,760元 (5)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890,164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同為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公司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於107.11.11起,即陸續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租,本次係為原址續租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4)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每三個月付一次,每次租金新台幣500,220元 (2)付款期間:115/01/01~116/12/31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附近租金市場行情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依據金控法45條規範之授信外交易及相關函令採概括授權由行政管理部 取得董事長核決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估價者: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每坪新台幣1,420~1,448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閔安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0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合署辦公,發揮集團最大綜效,續租辦公場所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據金控法45條規範之授信外交易及相關函令採概括授權由行政管理部取得董事長核決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