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應公告事項
(114/11/12 16: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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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5)永信-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應公告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4/11/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Chemix Inc.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之被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9,28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6,76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2,304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29,07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6,84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提供背書保證。
經董事會決議115年之背書保證續約JPY 2,120,000仟元(NTD 422,304仟元)。
背書保證期間:115/1/1-115/12/31。
原113/11/06 通過之額度自115年起取消,
故115年背保總額度較114年增加JPY 580,000仟元(NTD 115,536仟元)。
(1)公司名稱:CARLSBAD TECHNOLOGY, INC.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74.65%之被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9,28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29,71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76,0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5,7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6,09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提供背書保證。
經董事會決議115年之背書保證續約USD22,000仟元(NTD 676,060仟元)。
背書保證期間:115/1/1-115/12/31。
原113/11/06通過之額度115年起取消,
故115年背保總額度較114年減少USD 5,000仟元(NTD 153,650仟元)。。
(1)公司名稱:永甲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73.50%之被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09,28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15年新增為其銀行融資提供背書保證。
經董事會決議115年之背書保證NTD15,000仟元。
背書保證期間:115/1/1-115/12/31。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78,55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64,56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773,19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249,84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8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4.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個別被背書保證公司資本額如下:
(1) Chemix Inc. :NTD 3,071仟元
(2) CARLSBAD TECHNOLOGY, INC. :NTD 370,480仟元
(3) 永甲興業股份有限公司:NTD 5,000仟元
2.個別被背書保證公司累積盈虧金額如下:
(1) Chemix Inc. :NTD 371,386仟元
(2) CARLSBAD TECHNOLOGY, INC. :NTD 90,836仟元
(3)永甲興業股份有限公司:NTD 2,343仟元
3.此背書保證期間:115/1/1-115/12/31。
原113/11/06通過之額度自115年起取消,
故115年背保總額度較114年減少 NTD 38,114仟元。
4.因董事會提前召開,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複計算,實際並無超額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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