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永洋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2000萬股,每股17元
(115/06/30 18:30:1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41)鑫永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5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訂價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以內部人或策略性投資人為限,及經114年12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募集。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1)依本公司114年12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不超過20,000,000股,一年內分兩次辦理。(2)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先前未發行股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以115年6月30日董事會為定價日。(2)A.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之參考價格,以下列兩基準計算: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B.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80%)為訂定之依據。
C.前述私募普通股之價格訂定係分別參考本公司營業狀況、未來展望、私募有價證券原則上受限於三年不得自由轉讓以及最近本公司股價情形,並依據「私募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及相關法令進行定價,故其價格之訂定應有其依據及其合理性。私募普通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7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所需之資金需求等一項或多項之資金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最近年度(114)營運虧損等因素,私募具有迅速簡單等特性,及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將可更為確保公司取得長期穩定之資金外,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並可確保公司穩定經營,故擬採私募方式募資金。本計畫之執行預計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6/30
11.參考價格:20.92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7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數量外,自交付日起三年內受限不得轉讓,並授權董事會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不參與減資。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或法令之改變須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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