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司法部:氣候變遷應由政府在國家層面上進行管理最為妥適
(115/08/27 14:37:30)

紐西蘭政府修法防止氣候變遷侵權相關訴訟

紐西蘭司法部部長Paul Goldsmith表示,紐國國會本(8)月18日通過修訂「2002年氣候變遷回應法案(侵權責任)修正案」(the Climate Change Response (Tort Liability) Amendment Bill,註:已於8月24日生效),以防止法院在當前及未來的訴訟程序中,針對由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氣候變遷損害或傷害做出侵權責任認定。

紐政府認為,法院並非解決氣候變遷傷害索賠的合適場所,而侵權法(tort law)也不適合處理針對氣候變遷涉及一系列之複雜環境、經濟和社會因素等相關問題。

該修法支持,氣候變遷應由政府在國家層面上進行管理最為妥適,而非透過法院進行零星的民事訴訟。紐國已制定氣候變遷回應法案及碳排放交易系統(ETS)作為管理溫室氣體排放之法律架構,企業在ETS架構下仍須履行碳排相關義務。

該修法將確保法律之確定性,有助企業營運、吸引海外投資以及刺激經濟成長。(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