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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7)怡利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方式取得統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之股權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現金取得統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4/12/30~114/12/3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30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0,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16元 交易金額新台幣:新台幣11.6億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非公司關係人之自然人 交易相對人:統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股權收購(買賣)協議約定。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本案經獨立專家採用以收益法-現金流量折現法為主要方法,檢視鑑價結果之合理性。統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市場價值介於新台幣1,142,068千元至新台幣1,468,373千元間。 價格決定:雙方議定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42.45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以新台幣11.6億元取得統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共計10,000,000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31.67%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52.05%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742,543千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加速爭取二輪及特殊交通工具商機。本次取得股權具互補優勢,整合雙方資源合作開發產品與市場推廣,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效益。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12月30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勝傑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塗勝傑會計師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6591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8.資金來源:本公司自有資金及銀行貸款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