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24)業強-代子公司平頂山業強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11/0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葉縣偉強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兄弟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8,76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74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18,74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9.99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 RMB/NTD=4.929 2 115年11月6日董事會通過平頂山業強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葉縣偉強科技有限公司減少人民幣27萬元 (合新台幣13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