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處分案後續相關事宜
(115/08/14 18:19:1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02)樺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處分案後續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8/14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
3.交易價格:尚待與交易相對人洽定,實際交易價格依本公司115年3月31日董事會
及115年4月2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之交易價格範圍內,並以符合最新鑑價結果之
合理交易價格為原則。
4.交易相對人:尚未確定
5.與公司關係:尚未確定
6.預計讓與損益:尚未確定
7.鑑價機構及價格:本案前經委託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理德企業資產評
價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鑑價報告,並由圓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處分機器設備交易
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核定交易價格區間為新臺幣277,475,490元至339,136,710元。
嗣為確認本次交易價格之合理性及利於後續議約,本公司重新辦理鑑價並取得鑑價
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依最新鑑價結果,標的資產公允價值區間為新臺幣295,106,000元至297,855,100元;
考量資產市場價格波動及議價等因素,其合理價格範圍為新臺幣265,595,400元至
327,640,610元。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尚未確定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提高資產運用效率及充實營運資金
12.決策過程:本公司處分「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案,業經
115年3月6日及115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115年4月2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授權副總經理於核定之交易價格區間內洽詢潛在交易對象及協商交易條件。
嗣因原專業估價報告已逾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七條第四項第四款
所定之三個月效期,為確認本次交易價格之合理性及利於後續議約,本公司重新辦理
鑑價並取得鑑價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本案經115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前述最新鑑價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並授權副總經理於115年3月31日董事會及115年4月2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之交易價
格範圍內,且以符合最新鑑價結果之合理交易價格,續與目標對象洽商,
並全權代表本公司簽署買賣契約、相關文件,以及辦理後續收款、設備交付、
權利移轉及其他相關事宜。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案如順利完成,將有助於提升資產運用效率
及改善財務結構,對公司營運具正面效益。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目前仍處於洽商階段,實際交易相對人、最終交易價格及
其他交易條件尚未確定,後續如有具體交易條件確定或原公告申報內容變更之情事,
本公司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