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鋼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出租使用權資產予子公司美生金屬工業(股)公司
(115/08/06 20:19: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31)新光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出租使用權資產予子公司美生金屬工業(股)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岡山區本工西路50號之土地及廠房
2.事實發生日:115/8/6~115/8/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8月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租賃面積8,392.85平方公尺(約2,538.7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新台幣556.5元(未稅)總計為每月新台幣1,412,787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五年租金總額計新臺幣89,044,380元(未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美生金屬工業(股)公司
與關係人之關係: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此租賃物件條件符合本公司整體業務發展需求,
發揮集團最大綜效。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賃期間:自民國115年10月1日起至120年9月30日止
交付或付款條件:出租使用權資產之租金係每月為一期,為期5年,承租方應於租期內,
每年10月1日前,按每月租金簽發12張以每月1日為發票日由國內金融機構所簽發之支票
繳付租金。
租金自民國116年10月1日起調漲5%,其後每三年調漲5%(即每次租金調整幅度均按調整
前租金之5%計算)。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周邊租賃行情及雙方議價
(2)決策單位:經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決議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做為生產用廠房及辦公室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8月6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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