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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2)倍利創投-本公司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暨上興櫃日期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115年6月25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14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71,848,7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184,8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上述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15年8月5日核准申報生效,暨經濟部商業發展署115年9月24日經授商字第115301515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票發行人:倍利生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已發行普通股股票:普通股205,282,2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52,822,290元整。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7,184,8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1,848,780元整。 (四)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24,671,070元整,分為212,467,1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五)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票相同。 (六)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七)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於115年10月16日(星期五)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辦理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發放日即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辦理集保帳戶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發放通知書」暨「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填妥並蓋妥原留印鑑後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錄轉撥,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發行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