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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2)宏芯科技-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12/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3.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業於114年12月04日第九屆第二次董事會 (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減少資本額新臺幣185,441,680元及銷除已 發行股份18,544,168股。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1月27日 金管證發字第1140365782號函准予照辦在案。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03,614,58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30,361,45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118,172,9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1,817,290股,每股面額 新臺幣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臺幣185,441,680元,預計銷除已發行股份 18,544,16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比例約為61%。 依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每仟股折 減611股以彌補虧損。 四、本次減資基準日及換發股票作業相關時程訂定如下: (一) 減資基準日:114年12月05日。 (二)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01月21日。 (三)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01月22日至115年01月26日止。 (四) 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15年01月26日。 (五) 減資換發新股開始日:115年02月04日。 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前,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4年12月04日第九屆第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