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25)台半-公告本公司違反水汙染防治法遭裁處罰鍰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1/28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廢水處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1條第4項 4.處理過程:經本公司陳述宜蘭縣政府,爰認本案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6款所稱情節重大, 得以罰鍰及環境講習4小時,本公司依據來函規定辦理 5.處分情形:罰鍰及環境講習4小時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207,8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1,207,800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改善,杜絕任何汙染環境情形發生,並將加強管理與人員教育訓練,以 避免日後此情形再次發生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