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華鉬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115/06/22 19:11:07)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90)華鉬-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1.事實發生日:115/06/2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2/08/3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12/08/31主管機關核准「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第一次員工認股權辦法:發行日期:110/12/01 第二次員工認股權辦法:發行日期:112/08/04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115/06/22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法規名稱: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行日期:110/12/01)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 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修訂後條文: 法規名稱: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 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 使認股權利,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認購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填具認股 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2)本公司115/06/22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法規名稱: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行日期:112/08/04)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於 送遞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修訂後條文: 法規名稱: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8.1條 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 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 使認股權利,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認購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填具認股 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相關個股: 6990華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