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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4)三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第一次至第三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 及經11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募集之。 應募人與公司關係: (1)吳振隆/本公司大股東 (2)陳宗基/本公司副董事長、貝德比修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共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公司於11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以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之 額度內,授權董事會得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得一年內分三次辦理完成。本次辦理 私募股數共10,000,000股,預計募集私募金額為新台幣365,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本公司11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標準,係以下列二基準計 算價格較高者45.62元為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0%, 故本次私募股票之每股認購價格訂為新台幣36.50元,為參考價之80.01%,預計募集 金額為新台幣365,000,000元。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未來發展資金需 求,預計可改善財務結構、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及因應未來營運所需,有助公 司業務成長,對公司股東權益有正面且實質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充實營運資金, 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並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 以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間長期合作關係,加強公司經營之穩定性,故以私募之方式辦 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12/30 11.參考價格:45.62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6.5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 轉讓;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4年12月31日至115年01月13日。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5年01月13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 數額、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 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