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采 本公司獨立董事已屆滿三屆任期董事會仍繼續提名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115/03/24 18:03:0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65)磐采-本公司獨立董事已屆滿三屆任期董事會仍繼續提名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1.事實發生日:115/03/24
2.公司名稱:磐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5年03月24日董事會審查第九屆董事會被提名人資格,
其中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高漢謀先生及潘鴻謀先生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任期已連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2)獨立董事候選人高漢謀具豐富之研發及產業專業知識及經驗,有助公司研究
與開發之運行,其長期參與公司治理並能保持獨立性,對董事會決策監督有
顯著貢獻,本次提名確有延續專業經驗及監督功能之必要性。
獨立董事候選人潘鴻謀具有豐富之法律業知識及經驗,有助公司治理之運行 
並能保持獨立性,對董事會決策監督有顯著貢獻,且其法務相關專業資格
符合本公司治理需求。本次提名確有延續專業經驗及監督功能之必要性。
(3)綜上述,高漢謀先生及潘鴻謀先生經本公司115年03月24日董事會
審查其符合獨立董事資格,已列為第九屆獨立董事候選人。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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