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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9)宜特-公告本公司於三年內降低對重要子公司宜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且喪失控制力事宜
1.重要子公司名稱:宜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宜錦科技)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出資額)或喪失控制力):喪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 、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發生日期:113年3月31日(合併基準日) 發生原因:宜錦科技吸收合併創量科技(股)公司,合併對價換股 發生方式:發行新股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直接及間接對其持股比率由80.5%下降為77.62%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 (2)發生日期:114年12月16日(增資基準日) 發生原因:宜錦科技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普通股 發生方式: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直接及間接對其持股比率由77.62%下降為74.58%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 (3)發生日期:115年01月21日(董事會決議日) 發生原因: A.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放棄參與宜錦科技11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暨出售所持有 宜錦科技部分持股 B.本公司取得宜錦科技1席董事,低於宜錦科技3席董事之半數 發生方式: A.宜錦科技現金增資 B.宜錦科技董事改選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直接及間接對其持股比率由74.58%下降為36.83% 交易數量:7,000,000股(本公司出售持有宜錦科技股權)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4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8,000,000元 (4)上述實際持股比率以會計師驗資查定數為準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 發生原因: A.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放棄參與宜錦科技115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暨出售所持有 宜錦科技部分持股 B.本公司取得宜錦科技1席董事,低於宜錦科技3席董事之半數 發生方式: A.宜錦科技現金增資 B.宜錦科技董事改選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1)113年3月31日(合併基準日) 股權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不適用 (2) 114年12月16日(增資基準日) 股權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宜錦科技員工 (3) 115年01月21日(董事會決議日) 股權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 A.放棄參與宜錦科技現金增資: 優先洽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認購、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及對宜錦科技 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 B.本公司持股之股權釋股: 優先由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認購,宜錦科技員工、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 工及對宜錦科技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 (1)本公司之子公司間合併 (2)宜錦科技員工 (3)本公司暨關係企業之員工、策略性投資人或財務性投資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本公司處分宜錦科技股權予特定人,根據IFRS規定,因處分股權導致對子公司 喪失控制力之會計處理原則,推估本公司處分上述股權認列之利益約1.5~2.5 億元之間,惟必須交易完成且達喪失控制力標準下,始能依上述會計原則認列 獲利。(實際損益以會計師查定數為準)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63.17%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36.83%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1)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王松霖獨立專家 針對交易價格或事件發生原因進行合理性驗證,交易價格或事件之發生原因 及價格應皆屬合理。 (2)誠昱會計師事務所 王惠貞會計師 經本會計師覆核本案獨立專家所採用之評價方式,並核算其資料引用及評價 金額之計算過程,尚無不合理之處,故認為其結論基礎依據係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誠昱會計師事務所 王惠貞會計師 本公司降低宜錦科技持股比例對本公司股東之權益並無負面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5/01/21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同意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21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同意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