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達-KY董事會通過辦理現增上限830萬股案,暫訂每股180元
(115/06/09 05:28:3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77)眾達-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8,300,000股為上限,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180元,預計募集金額新臺幣1,500,000仟元整。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土地廠房及機器設備。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2)本次現金增資於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包括但不限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5)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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