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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樺晟 公告本公司處分「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案交易條件等相關事宜
(115/09/11 17:29:12)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02)樺晟-公告本公司處分「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案交易條件等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5/09/11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 3.交易價格:新臺幣3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中泰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5.與公司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 6.預計讓與損益:預計處分利益約為8,000元,後續將依本契約實際履行情形計算認列。 7.鑑價機構及價格:本案委託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 理德企業資產評價股份有限公司,二家鑑價機構辦理鑑價。 依最新鑑價結果,標的資產公允價值區間為新臺幣295,106,000元至297,855,100元。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本案另由圓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出具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考量資產市場價格波動及議價等因素, 合理交易價格範圍為新臺幣265,595,400元至327,640,610元; 本次交易價格新臺幣300,000,000元尚在前述合理價格範圍內,無重大差異。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交易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占固定資產淨額比例:75%。占資產總額比例:44%。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旺泰科技有限公司;經紀費用:新臺幣7,500,000元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本公司營運規劃調整,為提升資產運用效率、 降低相關融資利息負擔及充實營運資金。 12.決策過程:本公司處分「有機廢棄物處理水解爐系統及週邊設備」案,業經 115年3月6日及115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115年4月2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授權副總經理於核定之交易價格區間內洽詢潛在交易對象及協商交易條件。 嗣因原專業估價報告已逾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所定效期,本公司重新 辦理鑑價並取得鑑價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經115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 授權副總經理於原核定交易價格範圍內,以符合最新鑑價結果之合理交易價格續行洽商 本案於115年9月11日確定交易相對人及交易價格。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案完成後,可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及提升資產運用效率。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實際交易價格為新臺幣300,000,000元,未逾本公司董事會及 股東臨時會核定之交易價格範圍,並符合最新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載之合理交易價格範 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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