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龍 公告本公司調整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特定人繳款期間
(115/08/31 17:44:1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55)佳龍-公告本公司調整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特定人繳款期間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5/07/14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5/06/17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5/05/1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台幣150,000仟元/普通股15,000仟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
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股數之80%,計12,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股數之10%,計1,500仟股
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
報併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5/08/05
17.最後過戶日:115/07/31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8/01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8/05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5/08/07~115/09/07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5/09/08~115/10/16 (本次調整)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5/07/14。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臺灣銀行龍潭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安平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5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0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3493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交易日:115/07/30
(3)原訂於115年7月9日簽訂之特定人繳款期間:9月8日~9月14日,因近期
資本市場波動大,為確保募集成功,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於9月8日~10月16日。
(4)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本現增
案已於115年7月23日完成訂價,依照上述特定人繳款時程延長後之預定相
關作業時程,預計募足並收足現金款項時間為115年10月16日,已逾自申
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超過三個月,為避免影響股東權益,擬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期間三個月,以利資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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