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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6)新潤-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不超過25,000 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預計增加股本以新臺幣250,000仟元為上限。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發行價格以不低於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由員工認購,計不高於2,500,000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不高於2,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不高於2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自停止過戶日首日起前五日內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計畫項目、暫訂價格、預定進度及預計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為因應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或變更者,包括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撤銷,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