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4/7起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115/04/02 08:46:45)

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593)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

公告事項

一、取消分盤集合競價日期:民國115年4月7日。
二、證券代號及簡稱:代號:3593;簡稱:力銘。
三、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暨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之查核報告已無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情事,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3款及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爰取消其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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