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473)山林水-代子公司禾山林綠能(股)公司公告無形資產之取得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禾山林公司與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訂『臺中市外埔堆肥廠(綠能生態園區)整建營 運移轉案』(ROT)合約發包施作廠商簽定之合約中廚餘厭氧處理設備二期整建及高效 堆肥系統增建發包施作廠商簽定之合約價款。 2.事實發生日:115/6/15~115/6/15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15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766,157仟元(含稅)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山林水環境工程(股)公司,與公司關係:母子公司。 2.聚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關係: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次取得之無形資產係由關係人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聚勃環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所持有,主要為其相關技術及有機廢棄物系統整建經驗,對於資產內容及應用 具有完整專業能力。考量技術延續性及未來營運整合效益,爰選定前述關係人作為交 易對象。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約定按期計價付款。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市場行情詢價、議價發包;決策單位:董事會。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不適用。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據與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定『臺中市外埔堆肥廠(綠能生態園區)整建營運移 轉案』(ROT)合約興建及營運。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06月15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禾山林公司與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定『臺中市外埔堆肥廠(綠能生態園區)整建 營運移轉案』(ROT)合約中,工程投入成本,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FRIC 12 服務特 許權協議之規定,完工後帳列無形資產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