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2886)兆豐金-公告本公司募集與發行一一四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114年5月20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7日金管銀控字第1140231030號函核准發行。 三、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四、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伍拾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壹佰萬元整。 3、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60%。 4、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發行期間自114年11月24日發行,至119年11月24日到期。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為壹佰伍拾億元。 8、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220,000,000,00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4,833,378,282股,每股面額均為10元,實收資本額為148,333,782,820元整。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4年6月30日止,該項餘額為362,015,535仟元整。 11、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2、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13、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辦承銷商。 14、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15、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16、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7、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19、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控總部分行。 20、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14年11月24日完成募集發行,並於當日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