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14)健喬-公告本公司已將本次公開收購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對價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1.事實發生日:114/09/1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開收購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4130)普通股股 份,已於114年9月16日將本次公開收購預定收購對價總計新台幣 827,190,240元,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於 凱基銀行中山分行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戶名:凱基證券公司 公開收購專戶,銀行帳號:00001118616000),爰依公開收購公開 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後,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 日)次日起算5個營業日(含第5個營業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 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 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 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 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 稅、匯費/郵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券商手續費及其他支付收購對 價所必要之合理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 棄)。 另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集保結算所及證券經紀 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若 依上述方式計算出可收購各應賣人應賣之股數低於3股(不含)者, 公開收購人全數不予購買。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