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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9)系統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 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洽定之應募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3)法人應募人之股東持股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與本公司之關係: 主要股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關係 ---------------------------- ------------ ------------------ 華碩電腦(股)公司 16.84 無
童子賢 3.56 無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 2.95 無 保管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專戶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專戶 2.77 無
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元大臺灣價值 2.64 無 高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施崇棠 2.52 無
徐世昌 2.12 無
匯豐託管摩根士丹利國際有限公司專 1.83 無 戶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1.71 無
國泰世華銀行託管無限一號公司投資 1.45 無 專戶 4.私募股數或張數:22,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依本公司114年5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發行總股數上限為普通股25,000,000股, 分二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5年2月5日為定價日,私募之每股價格為55元;尚無低於 參考價之八成,其參考價之計算如下: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65.9元、66.1元、64.7元, 擇前一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65.9元為基準。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66.9元為基準。 綜上,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故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66.9元,實際私 募發行價格為55元,為參考價格之82.21%,未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尋求與國內外產業大廠進行技術合作或策略聯盟機會,同時充實 營運週轉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私募方式之籌資時效性及可行性,以及私募股票有 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等因素,較可確保並強化與策略性投資人間更緊密的長 期合作關係,故本次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2/5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66.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5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1)本次私募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 依規定,本次私募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不得再行賣出。 (2)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採帳簿劃撥交付無實體方式為之 ,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12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15年2月12日,若有需要異動授權董事長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