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修正《菸品事業法》以管理電子菸
據韓國企劃財政部(MOEF)本(2025)年12月2日新聞稿,韓國國務會議業於是日決議通過《菸品事業法》修正案。未來韓國法律對香菸之定義將自菸草葉擴大至菸草莖與根,並納入合成尼古丁菸液電子菸。先前被視為管制盲點之合成尼古丁菸液電子菸今後將依據相關法律條文進行管理。
根據此次修正內容,未來電子菸將不得隨意進行廣告宣傳或線上銷售,菸盒包裝上得標示警告語、圖片及香菸成分,且禁止售予未成年人,並須課徵各項稅額(如國民健康福利捐等)。另依據本年11月起施行之「菸品有害性管理法」,電子菸亦將被列為得接受有害性成分檢測項目。再者,關於相關法令施行前後製造之菸品管理,除現行菸品警告標示外,將再增加識別措施,以預防消費者誤認或造成價格混亂。
此外,為保護小型零售商家,計劃對目前合成尼古丁產品販賣者,依本修正案,申請成為指定零售商時,距離限制規定將於法律施行後兩年間暫緩適用,且暫時減免菸品消費稅等稅負。另指定菸品零售商時,將優先考慮對國家有特殊貢獻或功勞者及殘障人士。(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