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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寶半導體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15/08/13 15:15:22)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913)通寶半導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8/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之應募人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之特定人,且以 策略性投資人為限,以利本公司長期發展,增進既有股東權益。目前暫無已洽定之 應募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2,500千股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5.得私募額度:預計私募普通股2,500千股,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 價格較高者定之: i.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ii.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b)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為訂定依據,實際定價日及 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 市場狀況決定之。 (c)上開私募訂價成數係綜合考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可協助本公司提升營運績效, 以及私募有價證券於交付日起三年內有轉讓之限制而定,故訂價成數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普通股所募集之資金,將全數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改善 財務結構及提升營運效能。本次私募普通股預計引進長期穩健之策略性資本,實質 達到穩定本公司資本結構之效益;同時,透過策略性投資人所具備之產業資源與策略 綜效,將有助於提升本公司之業務推展效益,並強化核心競爭優勢。預計資金注入後 將能有效強化財務體質、降低營運財務風險,並加速推動本公司業務成長,進而提升 本公司營運整體綜效與獲利能力,對既有股東權益具備正面實質效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普通股不僅程序上兼具彈性與時效性,且私募亦有 三年內轉讓之限制,將可確保本公司與引進之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對於 本公司未來業務營運及長期穩定發展有其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此情形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日後洽特定應募人及當時市場情況決定之。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日後洽特定應募人及當時市場情況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 日後洽特定應募人情形及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 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發行計劃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 股數、發行條件、應募人之選擇、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其他相關事宜,暨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 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除上述授權範 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 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授權董事長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所需之 未盡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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