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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9)正達-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0 2.增資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實際每股發行價格而定 (2)發行股數:不超過6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 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7.每股面額: 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 規定與證券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增資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案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購買機器設備及轉投資子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 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訂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有未盡事宜、 或因實際需要而有修正必要時,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