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1)中信金-(補充公告)代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公告決議參與吉信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吉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4/20~115/4/20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總經理核決 民國115年04月20日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股數4,500萬股、每股新臺幣10元、投資總金額新臺幣4.5億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吉信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本公司以權益法投資該公司而對其具有重大影響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增資吉信股份有限公司以持續發展高雄市AI智能高效焚化爐BOT案投資業務。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辦理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合約規定辦理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母公司:無持有此交易證券 本公司:9,000萬股、新臺幣9億元、45%、無 子公司:無持有此交易證券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83.10%、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094.90% 營運資金:不適用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依保險法之規定,為壽險資金之運用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依原合資協議書約定辦理增資認購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8.資金來源: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114年8月7日 30.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於114年3月28日經台灣人壽董事會同意授權總經理決議,本案於114年8月7日經總經理核准決議投資。 2.本次增資認購係依原合資協議書約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