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對中國大陸聚酯長絲紗線作出反傾銷期中複審終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越南工貿部於2025年12月3日發佈第3546/QD-BCT號公告,對原產自大陸的聚酯長絲紗線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期中複審終裁,決定將大陸涉案產品反傾銷稅調整為3.57%至12.63%。
2020年4月6日,越南對進口自大陸、印度、印尼和馬來西亞的聚酯長絲紗線啟動反傾銷調查。2021年10月13日,越南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正式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其中,大陸涉案產品的稅率為3.36%至17.45%。
2022年12月30日,越南對大陸涉案產品啟動反傾銷第一次期中複審調查。2023年11月1日,越南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期中複審終裁,決定將大陸涉案產品反傾銷稅調整為3.24%至12.39%。2025年2月18日,越南對大陸涉案產品啟動反傾銷第二次期中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的越南稅則號列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和5402.47.90。2025年10月16日,越南對原產自大陸、印度、印尼和馬來西亞的聚酯長絲紗線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