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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偉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15/09/09 17:05:08) |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565)宏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26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82,6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90元,惟申報案件時之暫定發行價格與募集總金 額,擬授權董事長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五條之二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實際發行價格及承銷方式授 權董事長參酌當時資本市場狀況,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239,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7,021,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239,000股供員工認購外 ,其餘計7,021,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5年5月21日股東常會之 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 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 關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及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 規定、主管機關指示或核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以修正變更,暨本 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同意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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