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固 擬出售吾雙部分房屋及車位予關係人
(115/04/29 17:07:1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48)華固-擬出售吾雙部分房屋及車位予關係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名稱:吾雙
(2)土地座落:台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等19筆地號
(3)房屋座落:上述基地內興建之吾雙部分房屋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5/4/29~115/4/29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29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1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1戶,合計58.97坪、車位2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180.4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8,700仟元
交易2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1戶,合計58.43坪、車位1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176.9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4,320仟元
交易3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1戶,合計58.43坪、車位1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177.8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4,360仟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1
(1)交易相對人:黃奕睿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
交易2
(1)交易相對人:劉世軒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管理部資深協理姚秀琴之子
交易3
(1)交易相對人:劉世怡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管理部資深協理姚秀琴之女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關係人有購買需求,非本公司選定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
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潤率約19-21%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獲取營業利益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4月29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為公司及璞真共同投資興建,上揭交易金額為華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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