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84)大豐電-本公司就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11月頻道授權費用爭議之訴訟結果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 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 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台上字第26號 4.事實發生日:115/02/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就106-109年11月間頻道 授權費用爭議 6.處理過程:案經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請求本公司給付授權費,第一審本公司 勝訴,經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上訴,第二審本公司敗訴,嗣本公司上訴第三審, 為最高法院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依判決結果,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1億2,165萬 元。本公司已提存相同金額款項於法院,對本公司未來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本 公司業已將相關損益估列入帳,並無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