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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2)力達-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2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太平洋商旅 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495號1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2025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3):本公司202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2025年度給付董事酬金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2025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依本公司章程第34條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 寄發開會通知書。依台灣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 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定自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申請。受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四段270號17樓。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2025年4月27日17時前送達上 開受理地址並註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收件 者為力達控股有限公司收。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提案股東於停止過 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該議 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一項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依公司法第192條之 1規定,本公司自2026年4月17日至4月27日止受理持股達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股東以書面提名董事或獨立董事候選人,受理地址同上。本次股東 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2025年5月23日至2025 年6月21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 服務」網址:https://www.stockservices.tdcc.com.tw, 依相關說明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