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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華新-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會相關事宜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5/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68巷15號1樓多功能集會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及決算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及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報告。 (3):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4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4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二十一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四:其他事項 (1):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焦佑倫先生) (2):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焦佑衡先生) (3):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焦佑麒先生) (4):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夏立言先生) (5):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薛明玲先生) (6):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華伯樂(Claude Georges Haberer)先生) (7):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邱麗孟女士)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3/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2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其提案及提名受理期間擬自115年3月6日起至3月16日止,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處所為本公司股務聯辦室,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 (2)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於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採行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3)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之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於該平台辦理註冊及登記。 (4)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44條之20第4項規定,如發生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於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不另作延期或續行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