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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8)斯其大-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115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二)已洽定應募人: 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黃天然 本公司股東 黃若軒 本公司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依據本公司115年06月09日股東會決議,私募股數於不超過10,000仟股之額度內, 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分1~3次辦理。本次私募總股數不超過 5,000,000股,本次私募總金額不超過70,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票面金額10元,參 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 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資金用途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擴大市場增加國內或海外投資等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可掌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且私募股票 有限制轉讓的規定,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7/09 11.參考價格:16.6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後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之情事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滿三年後,將依證交法相關 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股票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股款繳納期間:115年07月10日至115年07月23日。 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5年07月23日。 (2)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動 重新訂定之。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 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