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鋼 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核准(原已公告定價、繳款期間及相關作業均無變動或影響)
(115/09/02 17:04:1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58)世紀鋼-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管會核准(原已公告定價、繳款期間及相關作業均無變動或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5/09/02
2.公司名稱: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 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2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6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5675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
(2) 考量近期受極端氣候及風災影響,已發生多次全台或部分縣市停班停課情形,為避
免增資相關作業時程受到停班影響,確保本次現金增資資金募集作業順利完成,以維護
股東權益,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展延至115年12月14日
以前募集完成,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9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4481號函准予
備查在案,募集期間延長至115年12月14日。
(3) 原定繳款日期及增資時程不變,如遇天然災害停班則順延,以維護股東繳款權益。
6.因應措施:
本次現金增資案如未能依原訂計畫時程完成募資作業,致已繳款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等之權益受影響,為確保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之權益,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1)適用對象:本次現金增資認購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2)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若因投資人繳款爭議、繳款作業延遲,或其他相關事由致影響股款繳納及資金募集時程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
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
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1))×1.725%/365】
註1: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或匯款方式支付;退款日期如有異動,本公司將另行公
告。
註2:前述年利率1.725%,係以台灣銀行115年8月28日公告之一年至未滿二年期定期儲蓄
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承諾書
本公司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6月15日金管證發
字第1150345675號申報生效在案,擬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時間三個月,為保障投資人權益

茲承諾若因投資人繳款爭議、繳款作業延遲,或其他相關事由致影響股款繳納及資金募
集時程,造成參與此次現金增資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損害,就原股東、員工及認
股人等可能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立書人同意依法負擔賠償之責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負責人):賴文祥
中華民國1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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