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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3)聯光通-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5/04/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林郁昌(台鋼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 李雲琴(台鋼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 黃俊義(台鋼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4)獨立董事 侯榮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林郁昌(台鋼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台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聯光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董事 李雲琴(台鋼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金智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鋼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鑫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 黃俊義(台鋼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久陽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和勤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亞果遊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加捷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獨立董事 侯榮顯 統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鈦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嘉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59,974,602權 (含電子投票); 經票決結果: 贊成: 58,743,529權(含電子投票),占表決權總數97.95%; 反對: 281,920權(含電子投票),占表決權總數0.47%; 無效: 0權; 棄權及未投票:43,626權(含電子投票),占表決權總數1.58%。 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