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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永冠-KY-臺灣土地銀行已於115年3月12日工商時報C4版公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處理情形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12 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臺灣土地銀行已於115年3月12日工商時報C4版公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代號:15894,以下簡稱本公司債)處理情形說明。 6.因應措施: 公告之清償計畫如下: 目前賣回及尚在流通之本金餘額合計為新臺幣1,031,600,000元(以下簡稱待償本金)。 日期 償還待償本金 支付利息 之比例(%) ---------------- ------------- -------------------------------------- 與本行達成清償 5% 滿三年應付利息=待償本金*1.51% 協議後6個月內 116/03/02 5% 前期剩餘待償本金(即待償本金95%)*0.5% 117/03/02 10% 前期剩餘待償本金(即待償本金90%)*0.5% 118/03/02 10% 前期剩餘待償本金(即待償本金80%)*0.5% 119/03/02 10% 前期剩餘待償本金(即待償本金70%)*0.5% 120/03/02 20% 前期剩餘待償本金(即待償本金60%)*0.5% 121/03/02 20% 前期剩餘待償本金(即待償本金40%)*0.5% 122/03/02 20% 前期剩餘待償本金(即待償本金20%)*0.5% (全部清償完畢日) 前述清償計畫合計償還待償本金百分之百(100%)並加計利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依據本公司債受託契約第十四條約定,本公司債之債權人對於清償計畫如有任何意見 ,請於公告登報日起算15日內(115年3月26日)提出書面意見並以雙掛號寄達臺灣土地 銀行信託部(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四樓),以郵戳為憑,如有債權總額百分之四十 以上持有人(以當時未還本之債權餘額為準)提出異議,臺灣土地銀行將彙整債權人意 見衡酌擇期召開債權人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