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911)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方式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日期:民國114年11月19日。 二、分盤集合競價之撮合時間:每30分鐘執行撮合作業1次。 三、證券代號及簡稱:代號:2911;簡稱:麗嬰房。 四、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經會計師出具之核閱報告已無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情事,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3款,惟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