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鑽生醫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15/03/26 16:37: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815)晶鑽生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各項管理辦法修訂案
A.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辦法
B.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C.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D.誠信經營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4年度彌補虧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
(3):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
(4):本公司「股東會議事管理辦法」修訂案
(5):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5年5月26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5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5年4月15日起至115年4月24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
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
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
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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