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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6)智捷-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畸零股處理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1 2.減資緣由:為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119,010,000元 4.消除股份:11,901,000股 5.減資比率:16.59809487% 6.減資後股本:598,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5/05/20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59,800,00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待115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 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相關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 股減除約減少165.9809487股,即每仟股換發約834.0190513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 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改按股 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用以抵繳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 ,所有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造成減資比例 發生變動而需調整減資比率,或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 更或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提請115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本案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相關 事宜,俟本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