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食品法新規生效,冀與歐盟作法接軌並防止非法貿易壁壘
(115/01/09 11:36:09)

瑞士食品法新規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根據瑞士委員會、瑞士媒體Swissinfo 新聞報導,瑞士與歐盟為穩定農業,透過建立共同食品安全協議,為瑞士食品工業、動植物健康及消費者保護達成新的食品安全議定書,於2026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定將使瑞士與歐盟作法接軌,並防止非法貿易壁壘,受影響之相關企業將有六個月至一年的過渡期。

更多基因改造玉米(GMO)

儘管瑞士對種植基因改造玉米實施禁令,但當基因改造成分占食品原料比例低於0.5%時,仍被容許存在,例如特定基改大豆、油菜籽及玉米,且自2026年1月起,瑞士還獲准另外兩種基改玉米品種。

更嚴格的食品污染防治規範

2022年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美耐皿(melamine)列為高度關切物質(SVHC),雖然德國、奧地利、比利時、美國及瑞士相關企業對此提出異議,但最後被歐盟法院推翻,故瑞士將遵循歐盟規範,對嬰幼兒配方奶粉及液態嬰兒食品的美耐皿含量上限進行限制。

另外,針對家禽及畜牧使用的消炎藥酮洛芬(Ketoprofen)及驅蟲藥弗雷拉納(Fluralaner)進行最高殘留量限制。

雙酚A (BPA)使用限制

雙酚A (BPA)是用於製造塑膠材料的一種化學物質,廣泛用於食品及飲用水接觸的材料之中。歐盟一項研究,調查來自瑞士在內11個歐洲國家的成年人,高達92%受測者的尿液中檢測到BPA。

2025年1月歐盟已禁止BPA的使用及貿易 (僅少數保有豁免),瑞士於2026年1月採納歐盟對BPA物質的安全優先管理原則,僅可在特定用途下用於與食品接觸的材料,此將影響巧克力產業(生產巧克力的鑄模中,所使用的塑料中含有BPA)。

瑞士農民可使用鄰國核准之農藥

2025年12月修訂後的植物保護產品條例(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 Ordinance)生效,使瑞士農民更容易使用於德國、奧地利、義大利及法國獲准使用的農藥。此外,自2026年1月起,瑞士將同步獲准已經歐盟批准的農藥活性成分,反之亦然。

允許在豬與家禽飼料中使用肉類副產品

2026年1月起,豬與家禽飼料中允許使用加工動物性蛋白質(PAPs),但仍禁止用於反芻動物(牛及羊);過去限用於水產養殖的昆蟲蛋白亦可加入飼料中;反芻動物(牛、山羊及綿羊)中提取的明膠及膠原蛋白亦獲准餵養豬與家禽類動物(非反芻動物)。

人工栽培之蘑菇(Lentinula edodes)不再強制標注警示標籤

瑞士根據植物性食品、菌菇及食用鹽安全管理條例(Ordinance on Foodstuffs of Plant Origin, Mushrooms and Table Salt)對可食用蘑菇” Lentinula edodes”設定特別銷售及上市條件,必須在包裝上標注警示訊息,說明食用前須至少烹煮20分鐘,然該規定對從歐洲進口之蘑菇造成貿易壁壘,故取消此標示規定。(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