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 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擬以競價拍賣方式取得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之股票
(114/11/12 17:23:1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1)中信金-代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告擬以競價拍賣方式取得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之股票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1/12~114/11/1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執行長核決
民國114年11月12日
5.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待開標後補充公告
每單位價格:待開標後補充公告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33億元參與競價拍賣(不含手續費)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鴻勁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匯款(競價拍賣規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內部評價及建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賴碧玲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進行競價拍賣
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16.26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及持股比例待確定後另行公告,參與競價拍賣金額上限為
新台幣33億元(不含手續費),無權利受限情形。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27.21% ,388.82%,不適用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銀行法之規定,以銀行自有資金進行財務性投資。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建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賴碧玲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1349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過去一年:無
未來一年:將視市場情況及本公司策略而定
28.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實際取得之交易股數、每單位價格、交易總金額,將於獲
知開標結果後進行補公告
 
 
•相關個股:  2891中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