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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日月光投控-代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公告擬以合建分屋方式取得高雄楠梓科技產業園區第三園區第一期廠房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4/11/24~114/11/2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1月2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宏璟建設(股)公司(以下簡稱宏璟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合建契約主要內容 一、由日月光公司提供高雄楠梓科技產業園區第三園區之土地租賃權益約7,533.76坪 ,並由宏璟公司提供資金採合建分屋模式,共同興建第三園區第一期廠房。 二、合建權益分配比例:日月光公司3%,宏璟公司97% 三、契約起迄:簽約日至廠房完工日; 四、限制條款:無 五、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如取得建照之樓地板面積增減變動達3%(即變動達795.28坪)以上,或實際開工 日期與合建契約簽訂日期超過一年以上,雙方將委由原估價機構重新辦理估價,如 本公司之合建分配比例重估結果與原議定差異達百分之十(即增減變動達0.3%) 以上,則雙方將重新議定合建分配比例。 2.依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核准之投資計畫,本案完工後日月光公司將向宏璟公司 購入其所持有第一期廠房之全數產權,雙方將於廠房完成保存登記後一個月內, 各自委託一家獨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並以兩家估價結果之平均值議定最終買賣 總價;若兩家估價差異達10%以上,則合意委任第三方再行估價,以確保買回價格 客觀公正。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結果,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為: 宏璟公司:96.96%;日月光公司:3.04%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結果,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為: 宏璟公司:97.05%;日月光公司:2.95%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戴廣平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99)北市估字第000159號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為配合日月光公司高雄廠未來營運成長需求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1月24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案須俟宏璟公司股東臨時會同意後,始得簽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