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4/8裁罰案彙整名單
(115/04/09 08:26:4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5年4月8日)

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5年4月9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處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5年4月7日

二、受裁罰對象: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立德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包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第178條第1項第11款及第179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立德公司於112年9月至113年10月間連續處分股權,惟未依公司所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6條第3款規定,按其內部控制制度投資循環長(短)期投資之取得與處分作業,簽訂買賣合約、填寫投資取得(處分)申請單、按核准權限簽核至董事長及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等,核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第1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11款及第179條規定,就立德公司前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新臺幣24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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