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41)大東-[更正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換股作業計劃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8/1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15年06月0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5年08月04日臺證上一字第1150014026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濟部115年08月18日經授商字第11530130710號 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現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 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擬具股票全面換發作業辦法。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1)應換發股票股份總額合計為71,744,387股(含上市普通股43,719,845股 及私募普通股28,024,5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17,443,870元。 2)本次減少資本100,000,000元,銷除股份10,000,000股(含上市普通股6,093,835股 及私募普通股3,906,165股),減少比率為13.94%,用以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61,744,387股(含上市普通股37,626,010股 及私募普通股24,118,3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17,443,870元。 4)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139股, 即每仟股換發861股,換發比率為13.94%,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後 之股票面額以現金支付之,其畸零股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其他有關辦理減資事項,授權董事長辦理。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將收回舊有己發行之股票; 本次換發之新股票經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無實體發行方 式辦理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換發處所: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09月16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15年09月17日至115年09月25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09月20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09月21日至115年09月25日。 5)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15年09月25日。 6)新股換發日期:115年09月29日 7)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及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115年09月29日。 8)其他: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領新股票手續: 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之 新股票換發聲請書、原留印鑑、集保存摺等,至代理部辦理換發。 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 、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以上皆蓋有股票領回日期章)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過戶及換發手續。 3)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 請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4)送存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舊股票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統一辦理換發; 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轉付集保劃撥費用。 (八)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內容作業事項,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115年08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50017275號核准在案, 相關公告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並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09/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9/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9/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5/09/29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7,626,01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60.93835%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產生之畸零股及股數差異,由本公司董事長 洽大股東永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