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擴大CBAM適用範圍,泰國出口企業恐受影響
(115/08/04 14:44:19)

歐盟擬擴大CBAM適用範圍至180項下游產品,泰國評估可能的影響

於2026年7月初,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ENVI)通過一項提案,建議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的適用範圍,由原先涵蓋的6大基礎原材料,擴大至約180 項大量使用鋼鐵與鋁材的下游產品,包括機械設備、五金零件、汽車零組件、家用電器及建築設備等,預計將於 202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對泰國而言,此次政策擴大將帶來比以往更廣泛的影響,新增納入評估範圍的產品,多屬泰國重要出口商品,主要包括家電產業、汽車及零組件產業,以及機械與金屬製品產業,由於該產業皆大量使用鋼鐵及鋁材作為主要原料,因此極有可能被納入歐盟擬擴大的CBAM下游產品範圍。

泰國商務部貿易政策與戰略辦公室(Trade Policy and Strategy Office ,TPSO)主任Mr. Nantapong Chiralerspong表示,歐盟正逐步將CBAM的適用範圍,從原有6大高碳密集型基礎產品,包括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及氫氣,擴展至以鋼鐵及鋁材為主要原料的下游製成品。

在於防止企業將生產基地遷往碳管制較寬鬆的國家,或改以進口製成品方式規避歐盟碳成本,根據提案附件,未來可能納入CBAM的產品包括:螺絲、螺栓、鋼線、彈簧、引擎、工業機械、冰箱、洗衣機、馬達、變壓器、電線、卡車及部分汽車零件,以及金屬家具與預製建築等。

雖然依法繳納CBAM費用的義務主要由歐盟進口商承擔,但實務上,泰國出口商將被要求提供更多來自工廠及供應鏈的資料,包括金屬使用量及來源、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量、原材料所含的嵌入式碳,以及是否已於出口國支付碳價格等相關證明。

對此,Nantapong主任建議泰國企業應儘速採取3項主要措施:

1.檢視產品稅則號列(CN Code)及產品中鋼鐵、鋁材的使用比例。

2.建立完善的監測、報告與查證(MRV)制度,同時強化供應鏈追溯管理。

3.透過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採用再生能源電力及增加再生原料使用比例,降低產品碳強度。此外,建立產品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CFP)可作為良好的起點,但企業仍須確認其計算範圍及方法符合 CBAM 的技術規範,而非僅符合一般 CFP 標準。

此次CBAM擴大適用範圍,可視為對泰國出口企業的重要警訊,雖然目前直接受影響的出口金額仍相對有限,但隨著制度由上游原材料延伸至下游製成品,影響將不再侷限於鋼鐵與鋁業,而是進一步擴散至汽車、機械、家電等相關產業。及早建立碳管理能力與可信賴的碳排放資料,不僅有助於降低未來成本,更能提升企業在全球低碳供應鏈中的競爭力。(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