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領:考量未來開發建案擁有自主權,擬以約4.86億元向關係人取得新莊區福泰段土地
(115/07/14 16:03:3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910)統領-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1.事實發生日:115/06/16
2.公司名稱:統領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6/16董事會決議擬向關係人購入土地,說明如下:
本公司與子公司德宏建設持有新北市新莊區福泰段40-0地號土地233.88坪,共計持分311,220,628/1,000,000,000,向關係人及其他地主購入後,本公司及子公司將持有100%,未來公司開發建案擁有自主權,無需與地主合建。且與鄰近土地福泰段34-0地號共同開發可以取得5%開發獎勵。經上述評估後,擬以新台幣485,628,072元向關係人翁俊治/董事、翁如宜/董事、翁華廷/董事、陳穎湄/董事之配偶、翁華利/董事、廖婉齡/董事之配偶及翁世承/董事之子,取得新莊區福泰段40-0地號土地。
因關係人原取得不動產係為贈與或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無需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評估交易成本合理性。福泰段土地交易價格係參考該地號臨近市場成交價格及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估價報告,並經雙方議價。本交易相對人為本公司關係人,已提報115年06月16日審計委員會審查及董事會通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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