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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1)尖點-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5 2.公司債名稱:第二次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 總發行面額上限為新台幣6億元。 4.每張面額: 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 (1)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8成為 訂定依據。參考價格係以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 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等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2)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以不低於理論價格之8成且 不低於面額金額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將以涵蓋並同時考量 發行條件中包含之各項權利而擇定之計價模型定之。 (3)本私募轉換公司債之實際定價日、實際轉換價格及實際 發行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及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和市場狀況訂定之。 (4)本私募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及發行價格之定價乃依主管機關 公布之法令定之,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 轉讓限制、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普通股市價、理論價值 及市場慣例而定,又本公司針對前述私募轉換公司債之價格訂定 依據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之規定,尚不致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之情形,其訂定應屬合理。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購置新廠,緩解本公司營運資金 調度壓力、改善財務結構。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 13.賣回條件:未定。 14.買回條件:未定。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未定。 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未定。 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 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 特定人且需為策略性投資人,並對本公司長期發展及競爭力與既有股 東權益,能產生效益者。 (2)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案已取得工研院出具之產業專家意見書, 並取得訂價依據及其合理性之專家意見書及臺灣證券交易所 115年3月18日臺證上一字第1150003463號核准函。 (3)選擇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在於因應本公司 營運發展之需,擬藉由策略性投資人直接或間接協助本公司之財務、 業務、生產、技術、採購、管理、策略發展等,以強化公司競爭力及 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對股東權益應有正面助益。 (4)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轉換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普通股股份相同。 |